一、专业代码和名称。
艺术设计,590104。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企业、广告公司、出版社、新闻或建筑装饰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园林景观设计公司、建筑设计院及相关部门等,从事艺术设计、策划、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培养规格及实现途径。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掌握艺术设计专业必须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熟悉艺术设计学科前沿理论以及我国艺术设计的发展现状、趋势;具有从事艺术设计创新思维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和良好的文化素养,具有服务地方艺术设计市场发展的能力及从事艺术设计领域工作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强身健体的科学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要求。
四、支撑学科与相关专业
本专业的支撑学科有美术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相关专业包括建筑专业、园林专业、影视专业、数字媒体专业等。
五、主要课程
本专业主要课程包括家具设计、家居空间设计、广告设计、餐饮空间设计、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建筑制图、专业表现技法、景观设计、装饰材料与构造、办公空间设计、展示设计等。
六、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
七、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3年,允许在2~5年内修读。
八、总学分及学分构成
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40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程(含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课程49学分)104.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24.5学分,全院性公选课9学分(人文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选修课不得少于4.5学分)。
九、特点说明
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和理论教学体系并重。总学时为239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总时数为1520学时(集中进行的实践环节一周计18学时),理论教学总时数为870学时,实践教学学时数占总学时数的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