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对称、透明、畅通,统筹协调安排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出范围
本制度所指“外出”包括因公、因私离开西峡县赴外地出差、出席会议、学习考察、治病、探亲、旅游、以及婚、丧、产假等。
二、请假程序和要求
1.中层副职外出,应向分管院长请假;
2.中层正职外出,应向分管院长、院长、书记请假;
3.副院级领导外出,应向院长、书记请假,在院长办公室报备;
4.书记外出应告知院长,在院长办公室报备;
5.院长外出应告知书记,在院长办公室报备。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南阳职业学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