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充分发挥校园网“信息交流、成果共享、内聚力量、外塑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的新思想、新成就、新举措,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宛职校党字[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就网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重申如下规定:
一、新闻宣传平台
南阳职业学院官方主页、《南阳职业学院报》、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学校官方微博等校园媒体是学校重要宣传平台,主要报道学校层面的动态信息以及各基层单位的重要信息,侧重全校性的会议活动、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院校交流活动、对外交流访问、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重大赛事取得的荣誉和各二级单位举办的具有新闻价值的指导性、创新性活动等方面;同时发布重大政策解读,重要工作进展,重要成果展示等,以起到统一思想,鼓舞人心,推动工作的作用。各单位主页、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以各单位宣传平台为主。
二、新闻报送内容
为丰富学校宣传平台的内容,扩大学院信息交流,增强影响力,各单位应每周至少报送一条新闻宣传信息。二级学院应侧重于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的进展和发展动态,各职能部门侧重于重点工作进展和新政策措施发布。学院新网站主页现有《南职要闻》《院系动态》《媒体报道》《南职视频》《主页活动》《心理健康》《奖助学金》《遗失声明》《入学指南》等栏目。
三、新闻报送要求
1.重大事件或重要活动应在事件发生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6时前将新闻稿件、新闻图片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学校新闻主页、校报、官方微信、微博将根据稿件质量及内容情况选择采用;
2.投稿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zyxyxcb@163.com;
3.来稿请在稿件内注明图/文作者姓名、单位、审稿人,请将新闻图片、文字稿件分别以附件形式发送;(格式可参照宛职校党字[2018]32号附件4)
4.纸质版经单位主管领导、分管副校级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图书馆708);
5.新闻稿件原则上只接收各单位信息员报送的稿件,如信息员变动请及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备案。
四、新闻审核要求
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职能部门稿件(含图片)报送前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分管副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各二级学院稿件(含图片)报送前必须经该院院长或副院长、分管副校级领导审批同意。主管领导审核必须本人手写签字(不得以私章代替),因对稿件审核把关不严格造成的后果由供稿单位负责。
凡是上级(学校)领导来校检查工作,全校性的重大会议、活动,各类校外媒体发表的涉及我校的宣传报道需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批发布。
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各单位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0377-69995561
特此通知
中共南阳职业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南阳职业学院校园新闻网稿件发布审核表.doc